苑基榮制度過剩牽制印度發展_大樂透分析

在新德里,無論是市中央知名購物中央康諾特廣場和紅堡對面的月光市場,還是買入紀念品的詹帕特市場和高端精品店汗市場,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特點:一溜的幾十平米小店鋪。在印度各大城市旅行會發明,印度很少有大型商場。

造成這一現象的理由是多方面的,過多制度的制約是重要因素之一,即制渡過剩。制度供應多餘,一般是指制度數目遠過份實際需要,制渡過于抽象難以執行,制度干預過度等。印度自獨立到目前規定了太多的制度,成為許多行業發展的限制性因素。

具體到零售業來說,在印度要開辦正規的零售機構需要符合中心、邦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制度和規則。如一些邦農業生產市場委員會不准農夫直接向零售商出售農產品和手工藝品;城鎮地域商店規模及許可開放的時間,在一些場所律例中也有明確制定。另有,根據1948年《商店與機構法》制定,零售商還需要獲得包含有平凡買賣允許證、特殊商品允許證、衛生允許證、稅務允許證等一系列允許證。2024年的一項查訪顯示,在印度開設一家新店攤平均需要從11個政府部分獲得15個允許證,這通常需要破費6個月的時間和50萬盧比(1萬盧比約合人民幣834元)的費用。2024年,零售商店申請時間縮減為30天到80天,費用降至40萬盧比。與此同時,正規零售機構還要做好預備應對條例復雜、成本豪情的稅收體系。

印度制渡過剩也體目前其勞動法方面。印度勞動法體系龐大而復雜,截至2024年,印度共規定了約44部與勞動雇傭相關的聯邦法律和200多部邦的勞動法律。不僅如此,印度勞動法立法實踐跨度極度大,從殖民地期間一直到目前。最早的是1881年英國殖民地當局頒布的第一部涉及勞動關系的法律《工廠法》,隨后又頒布了多部與勞動相關的法律,如1923年的《勞工補償法》、1926年的《工會法》、1929年的《印度勞動爭議法》、1946年《產業雇傭(慣例)法》等。印度獨立后也頒布了不少這類法律,比如2024年的《非組織化部分社會保障法》和莫迪政府2024年整合出來的《工資法典》。邦一級就更多了。

這些法律中的絕大部門直到目前仍具有效力。比如備受爭議的《工會法》,該法規定于殖民地期間。它制定,7名以上勞工就可以成立工會,并介入團體談判。該法還許可一個企業中存在多個工會,許可由企業外部人員擔任工會領導。2024年印度議會通過改正案,將工會成立前提從7人提高到100人或者10的勞動者,同時制定在有組織部分中,13或5名以下的工會領導可以來自企業外部,但仍保存許可大企業存在多個工會的法律條款。工會之間的競爭削弱了團體談判機制,許可外部人員擔任工會領導是印度大多數工會與政黨交往過密的理由,亦是表現。各政黨紛飛在工會中尋找自己的代理人,工會則在糾紛中也傾向于依附某個政黨。繁雜的勞動法為工會和政黨的結合提供了平臺,工會也因此成為差異政治勢力的角力場。在國際媒體關于印度營商環境的報道中,工會因素常被提及。

這些勞動法的冗余制定,后果之一便是容易造成制度的過度干預。印度裔美國經濟學家巴格瓦蒂研究了為什麼在印度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缺乏中型和大型企業,也沒有創新出更多更好的工作崗位。他的辯白就與制渡過剩有關。他以為,印度的經濟革新只會合在產品市場,今彩539獎金查詢勞動力和土地市場上仍然存在多重管制,嚴重阻當了制造業,特別是無技巧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增長。

印度的制渡過剩還體目前憲法、土地法等多個領域。這種制渡過剩,既是印度社會的組成部門,也在相當水平上羈絆著印度的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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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零售業來說,在印度要開辦正規的零售機構需要符合中心、邦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制度和規則。如一些邦農業生產市場委員會不准農夫直接向零售商出售農產品和手工藝品;城鎮地域商店規模及許可開放的時間,在一些場所律例中也有明確制定。另有,根據19六合彩投注時間48年《商店與機大樂透對獎器構法》制定,零售商還需要獲得包含有平凡買賣允許證、特殊商品允許證、衛生允許證、稅務允許證等一系列允許證。2024年的一項查訪顯示,在印度開設一家新店攤平均需要從11個政府部分獲得15個允許證,這通常需要破費6個月的時間和50萬盧比(1萬盧比約合人民幣834元)的費用刮刮樂中了大獎怎麼辦。2024年,零售商店申請時間縮減為30天到80天,費用降至40萬盧比。與此同時,正規零售機構還要做好預備應對條例復雜、成本豪情的稅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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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律中的絕大部門直到目前仍具有效力。比如備受爭議的《工會法》,該法規定于殖民地期間。它制定,7名以上勞工就可以成立工會,并介入團體談判。該法還許可一個企業中存在多個工會,許可由企業外部今彩539三獎獎金人員擔任工會領導。2024年印度議會通過改正案,將工會成立前提從7人提高到100人或者10的勞動者,同時制定在有組織部分中,13或5名以下的工會領導可以來自企業外部,但仍保存許可大企業存在多個工會的法律條款。工會之間的競爭削弱了團體談判機制,許可外部人員擔任工會領導是印度大多數工會與政黨交往過密的理由,亦是表現。各政黨紛飛在工會中尋找自己的代理人,工會則在糾紛中也傾向于依附某個政黨。繁雜的勞動法為工會和政黨的結合提供了平臺,工會也因此成為差異政治勢力的角力場。在國際媒體關于印度營商環境的報道中,工會因素常被提及。

這些勞動法的冗余制定,后果之一便是容易造成制度的過度干預。印度裔美國經濟學家巴格瓦蒂研究了為什麼在印度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缺乏中型和大型企業,也沒有創新出更多更好的工作崗位。他的辯白就與制渡過剩有關。他以為,印度的經濟革新只會合在產品市場,勞動力和土地市場上仍然存在多重管制,嚴重阻當了制造業,特別是無技巧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增長。

印度的制渡過剩還體目前憲法、土地法等多個領域。這種制渡過剩,既是印度社會的組成部門,也在相當水平上羈絆著印度的經濟社會發展。